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近年来,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“营商环境优无止境”理念,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,破产审判和破产重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助力“病企”从破产到“破茧”,从重整到重生。去年以来,该院共办结破产案件59件,其中重整案件4件,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精准司法服务。
深挖重整案源 下好“先手棋”
某集团公司因分支机构较多、债权债务较为复杂,在清算一年之久、重整条件成熟后,法院及时将案件转为破产重整程序,2个月即实现成功重整。这是市人民法院深挖重整案源的一则成功案例。如何寻找破产重整案件的案源,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,为此,该院精准打出“连环拳”。
以组织领导为支撑点。该院党组始终将破产重整作为破产审判的核心关键来抓,由“一把手”亲自过问、亲自部署、亲自督查,分管领导牵头负责、狠抓落实。院负责同志多次带队赴重整意向企业实地调查,并开展沟通询问。
以程序转换为切入点。在破产清算中尽早摸清企业资产财务状况,全面评估企业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。对经评估认为符合破产重整条件的,依法由清算案件转为重整案件,联合工信局共同收集整理危困企业清单,就危困企业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等逐一进行探讨磋商。
以分类施策为关键点。根据企业性质、主要矛盾、社会影响等将破产案件进行分类,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。如对于濒临停业或已经进入破产清算,但尚存有较高重整价值的许可资质、专利技术等“轻资产”企业,积极引导其进入重整程序。
聚焦关键环节 绘好“同心圆”
某房地产公司等破产企业涉及烂尾项目,市人民法院和属地政府高效联动,推动楼盘复工复建,实质化解相关矛盾纠纷20余件,实现“三个效果”有机统一。
深化释明沟通。在重整程序启动前,该院主动向主要债权人、债务人等进行法律释明,破除主要债权人、债务人对破产重整程序的成见,使其提前熟悉破产重整相关规则,引导多方形成破产重整共识。受理破产案件后,积极引导破产管理人树立重整优先理念,由破产管理人在债权申报等过程中,与债权人提前沟通破产重整计划。
强化投资引进。一方面,积极引导原股东、主要债权人充分参与意向投资人招募中,协助寻找合适的意向投资人。另一方面,针对属地党委政府或招商部门提供的、案件审理发现的以及破产管理人履职过程中接洽的意向投资人,指导破产管理人就企业现状、案件情况向意向投资人作充分说明,积极引导意向投资人同意投资方案。
优化联动协作。依托“府院联动”机制,在重整方案制定、投资人招募、各类方案表决、工程续建等方面积极寻求政府支持,双方合力推进陷入困境企业破产重整工作,实现同向而行、同题共答。
强化服务保障 打好“组合拳”
走进某公司生产车间,机声隆隆,生产正酣。很难想象到,眼前这个一派繁忙的企业,前不久刚刚经历了一次“生死考验”。“涅槃重生”的背后,是法院破产重整工作的“妙手回春”。
定方案,铺就重整“快车道”。市人民法院结合意向投资人特点和要求,灵活制订重整方案。对于有些重整案件,采取反向出售式重整,以意向投资人所需的重整留存资产作为重整核心,其余资产再另行变价处置。充分发挥主要债权人磋商机制,积极争取政府对破产重整的关心支持,坚定各方对破产重整的信心。
重监管,跑出重整“加速度”。定期组织财务管理、建筑工程等专业人员与债权人代表到重整企业联合巡检,有力推进破产重整进程。将财务管理等专业事务置于破产管理人监督之下,并委托专业机构实施,确保人员及财务管理、费用支出等事务规范运行。
抓保障,打通重整“梗阻点”。健全由法院主导、各相关单位配合的破产重整深度联动协作机制,共同解决重整企业中出现的时间跨度长、牵涉范围广、处理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。
该院负责同志表示,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的系列举措,在保障就业和民生的同时,也保障了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。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,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,坚持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,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(许翰文 张计玉 林进)